当前位置:首页 > 组织建设
鲤城区直党工委 区妇联 关于做好区直机关系统妇委会换届选举和机构改革后系统妇委会设置调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7-23 | 字号: 浏览量:

 

各系统党委: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强区直机关系统妇女委员会(简称妇委会)组织建设,根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和《妇女联合会机关、事业单位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结合我区政府机构改革和机关党组织设置调整情况,就系统妇委会组织须换届选举和相应的设置调整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建带妇建原则,以提高妇女干部素质、增强活力为目标,切实搞好换届选举和机构设置调整工作,努力把妇委会建成深受广大妇女群众信赖的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组织,团结引领广大妇女在促发展、调结构、惠民生、建和谐社会中奉献智慧和力量,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二、主要任务 

1妇委会换届选举:回顾总结本届妇委会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和经验,讨论确定新一届妇女工作的目标任务,选举产生新一届妇委会班子。

2妇委会设置调整:成立商务、卫计和发改系统妇委会,选举产生第一届妇委会班子。 

三、工作要求

以今年系统党委换届为契机,组织实施好系统妇委会的换届选举设置调整工作

1班子组成。妇委会委员由本系统妇女大会或妇女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三至五年。委员以5-7人为宜,设主任1人,副主任1-2人。妇委会主任应热爱妇女工作,有较高威望,原则上由科级妇女干部兼任。系统妇委会接受系统党委和区妇联的领导,系统党委推荐系统妇委会正职人选时应征得区妇联的意见,妇委会成立和换届选举结果要上报区妇联备案。

2.选举形式1妇女大会。系统妇女人数50人以下的,召开妇女大会进行选举。2妇女代表大会。系统妇女人数超过50人以上的,召开妇女代表大会进行选举,代表名额根据妇女人数和代表具有广泛性的原则确定,代表大会人数应不少于30人。

3时间安排。各系统妇委会的成立与换届选举工作须于今年10月底之前完成。

四、组织领导

各系统党委要以“基层组织建设提升年”活动为契机,按照党务隶属关系,抓好所属系统妇委会的成立或换届选举工作支持系统妇委会依照法律和章程、条例的规定,独立自主、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各系统妇委会要依据各自业务特点,从服务党政中心工作、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视角,发挥专业特长,积极探索机关事业单位妇女工作的新路子、新方法,不断健全工作机制,创新工作内容,改进工作方式,加强联系协作,在新起点上实现

机关事业单位妇女工作的新发展。

 

附件:         系统妇委会干部情况登记表

 

 

 

中共泉州市鲤城区委

区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泉州市鲤城区妇女联合会

 

2015722

 

 

 

 

 

 


附件

 

           系统妇委会干部情况登记表

单位(盖章):                                                                      

姓名

工作单位和职务

妇委会职务

性别

民族

籍贯

学历

出生年月

入伍年月

入党年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