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落地生根,区委宣传部、区委文明办、区教育局、区妇联、区社科联决定联合举办“闽南好家风好家教”绘画作品征集评选活动。
活动时间
4—5月
参加对象
区属幼儿园、小学学生
作品要求
1.儿童通过手中的画笔,在主办方提供的“闽南家风家教俗语”参考题(附件1)中任选其一进行绘画创作。
2.表现种类和形式不限。作品主题明确、内容健康、构思新颖、反映闽南优秀家风家教。
3.作品背面写上作品名称、作者姓名、学校、年级、指导教师、推荐单位,于2023年5月22日(星期一)前将作品及登记表(附件2)送交鲤城区妇联,登记表电子版同步发送区妇联邮箱,逾期不收。
4.作品必须真实原创,如发现抄袭等违规行为,将取消资格,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作品一旦递交,不予退还,请自留备份。
作品评选
主办方将组织专家评审,按照幼儿组、小学低年级组(1-3年级)和小学高年组(4-6年级)分别评出一、二、三等奖。获奖作品将参加主办方组织的绘画主题展,并在区妇联微信公众号上公布比赛结果并展播。
联系电话:22355966、22355917
邮箱:JG9876@126.COM
地址:鲤城区金龙街道高山社区高山宫后路6号8楼820室
“闽南家风家教俗语”参考题
“闽南好家风好家教”绘画作品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