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
1、2018年1月,省女企业家联谊会授予泉州采乐鞋服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李小虹2017年度福建省优秀女企业家“最具创业魄力奖”;授予陈清兰经营管理的泉州市功夫动漫设计有限公司2017年度福建省女企业家联谊会优秀会员企业“最具创新成长企业奖”。(证书奖牌①②③)
2、2018年2月11日,泉州市安婴琪家政有限公司被省妇联命名为2017年度福建省闽姐姐家政培训示范基地。(闽妇〔2018〕11号)
3、2018年3月,功夫动漫有限公司陈清兰在福建省“争做八闽巾帼好网民”活动中,荣获“八闽十佳巾帼好网民故事”提名奖。(荣誉证书)
4、2018年9月17日,海滨街道新门社区符享庆、黄雪梅家庭被省妇联、省委文明办授予第十一届福建省五好家庭荣誉称号(闽妇〔2018〕65号)。
5、2018年9月17日,海滨街道新门社区符享庆、黄雪梅家庭、金龙街道金峰社区潘启芳、林小红家庭被省妇联、省委文明办授予“2018年度福建省最美家庭”荣誉称号,符享庆、黄雪梅家庭同时被授予“2018年度福建省十佳最美家庭”荣誉称号。(闽妇〔2018〕66号)
6、2018年11月20日,鲤城区妇联撰写的调研文章《婚姻家庭纠纷新状况的对策思考——基于泉州市鲤城区的数据分析》荣获由省妇联、省妇女理论研究会共同举办的2018年优秀论文评选活动二等奖。(闽妇〔2018〕76号)
7、2018年11月30日,区妇联宣传部部长李君华被省妇女理论研究会评为2014年-2018年度福建省妇女理论研究先进个人。(无文号)
8、2018年12月28日,海滨街道妇工委被省妇联授予“全省‘三百四有’先进街道妇联”荣誉称号;江南街道明光社区被授予“全省‘三百四有’先进社区妇联”荣誉称号;鲤中街道和平社区书记、主任、妇联主席杨海红被授予“全省‘三百四有’优秀社区妇联主席”荣誉称号。(闽妇〔2018〕89号)
【市级】
1、2018年2月26日,泉州市公安局鲤城分局出入境管理大队科员黄宝英,区环境保护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纯宜,区妇联宣传部部长李君华被市妇联命名为“泉州市三八红旗手”;鲤城区鲤中街道清正社区居委会被市妇联命名为“泉州市三八红旗集体”。(泉妇〔2018〕7号)
2、2018年7月31日,开元街道新春社区陈弼阳、陈贵虹家庭、江滨南路鲤景湾杨利、陈春琴家庭、金龙街道高山社区林娇雄、康敏家庭被市妇联、中共市委文明办命名为2018年泉州市五好家庭;临江街道伍堡社区许世吟娥、孙亚宏家庭、鲤中街道和平社区陈梅生家庭、临江街道义全街许加茂、蔡红瑛家庭被市妇联、中共市委文明办命名为2018年度泉州市“最美家庭”。(泉妇〔2018〕54号)
3、2018年8月21日,鲤城区金龙街道金峰社区居民委员会被市妇联命名为泉州市家庭教育工作示范单位,鲤城区华岩中心小学家长学校被市妇联命名泉州市留守流动儿童示范家长学校。(泉妇〔2018〕62号)
4、2018年8月21日,鲤城区第二幼儿园家长学校、鲤城区第七实验幼儿园家长学校、泉州市新隅小学家长学校、泉州市第六中学家长学校、泉州第七中学金山校区家长学校、泉州市凌霄中学家长学校被市妇联、市教育局命名泉州市示范家长学校。(泉妇〔2018〕61号)
5、2018年12月17日,迪欧教育创始人李冰冰被市女企联授予泉州市“优秀女企业家”(最佳公益风云奖)称号;和甲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陈梅霞 荣获泉州市“优秀女企业家”(最具创业魄力奖);泉州市功夫动漫设计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陈清兰荣获泉州市“优秀女企业家”(最具创新能力奖)。(泉女企联〔2018〕7号(电子版))
【区级】
1、2018年1月23日,鲤城区妇联课题组撰写的党建调研文章《以家风建设助推党风廉政的思考和建议》荣获鲤城区2017年度优秀党建调研文章评选活动三等奖。(鲤城党建动态第1期)
2、2018年1月,鲤城区妇联、鲤城区公安分局、鲤城区总工会、东南早报联合授予陈婷婷、吴丽红、苏桂坪、吴江海、王月希、陈晓娟、陈启新、刘淑琼、苏梅桂、欧阳晗菊、林婷婷、刘燕凌12名警属为2017年度鲤城区“感谢有你·寻找最美另一半”最美警属荣誉称号;联合表彰顾宁、柯清娜、陈美萍、陈丽清、孙随心、陈晓凌、陈丹瑜、陈燕玲、陈巧云、廖贵玲、许少婷、蔡红瑛、杨春凤13名警属为2017年度鲤城区“感谢有你·寻找最美另一半”最美警属提名奖。鲤城区妇联同时授予陈婷婷、吴丽红、王月希、陈晓娟、陈启新、刘淑琼、苏梅桂、欧阳晗菊、林婷婷、刘燕凌鲤城区“三八红旗手”。鲤城区总工会同时授予陈婷婷、吴丽红、苏桂坪、吴江海、王月希、陈晓娟、陈启新、刘淑琼、苏梅桂、欧阳晗菊、林婷婷、刘燕凌鲤城区“五一劳动奖章”。(泉鲤公〔2018〕号)
3、2018年6月15日,鲤城区妇联授予海滨街道金山社区工作人员杨美娜、曾钰芸“鲤城区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泉鲤妇〔2018〕29号)
4、2018年5月28日,鲤城区妇联被泉州市鲤城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评为鲤城区2017年度区级“平安单位”(一类优秀单位)。(泉鲤综治委〔2018〕10号)电子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