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级】
1、2015年2月25日,鲤城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处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泉州金星大酒店总经理黄丽玲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巾帼建功标兵”荣誉称号(妇字〔2015〕17号、省妇联通知)
2、2015年11月,鲤城区妇联选送的家教小品《宝贝的心思》(实验幼儿园)在全国妇联儿童工作部、文化部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共同举办的2015年家庭情景剧展示活动中荣获优秀作品提名奖。(颁奖典礼的通知、证书照片)
【省级】
1、2015年2月26日,福建泉州市华远电讯有限公司九一营业厅、鲤城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鲤城区档案局、泉州市公安局浮桥派出所户籍室被省妇联、省巾帼建功活动领导小组命名为福建省“巾帼文明岗”。(闽妇〔2015〕18号)
2、2015年2月28日,鲤城区财政局副局长、主任科员黄爱英、泉州梅洋塑胶五金制品有限公司董事李健妙被省妇联“福建省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鲤城区妇联被省妇联授予“福建省三八红旗集体”荣誉称号。(闽妇〔2015〕16号)
3、2015年5月5日,陈锡职、洪红薇家庭被省妇联授予平安和谐“最美家庭”荣誉称号;庄文德、张秀娥家庭被省妇联授予福建省节俭持家“最美家庭”荣誉称号。(闽妇〔2015〕35号)
4、2015年12月30日,鲤城区妇联、鲤城区检察院联合攥写的调研文章《构建儿童性侵害多维防护网的研究与思考》被省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评选为2015年度“推进男女平等 共建幸福家园”优秀论文。(无文号)
5、2015年12月4日,鲤城区妇联选送的维权案例《何某、朱某、吴某某拐卖儿童案》(鲤城区人民法院、泉州市中级人员法院承办)被省妇联、省女法官协会、省女检察官协会、省律师协会评为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优秀案例。(证书照片)
【市级】
1、2015年2月11日,海滨街道招商办副主任薛月娥、鲤中街道新峰社区书记陈淑华、泉州第七中学教师谷小艳、江南医院妇产科医生黄晴丽、区检察院公诉科副科长何磊璇被市妇联授予“泉州市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鲤城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泉州市通政中心小学、江南街道妇工委被市妇联授予“泉州市三八红旗集体”荣誉称号(泉妇〔2015〕3号)
2、2015年3月3日,鲤城区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科、鲤城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鲤城区工商局注册股被市巾帼建功领导小组授予“泉州市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泉妇巾领〔2015〕1号)
3、2015年3月9日,鲤城区妇联荣获“2014年全市妇联系统新闻宣传考核”第一名。(泉妇〔2015〕15号)
4、2015年4月2日,鲤城区鲤中街道清正社区、金龙街道鲤城区第三中心小学被市妇联确认为泉州市“儿童之家”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设。(泉妇〔2015〕17号)
5、2015年4月10日,泉州市公安局浮桥派出所科员陈惠霞被市公安局、市妇联联合授予泉州市公安机关“十佳女警”以及泉州市“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泉州市公安局鲤中派出所较大元蔡伟斌妻子,现在泉州市黎明职业大学工作的李蕙萱被市公安局、市妇联联合授予泉州市公安机关“十佳警嫂”以及泉州市“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泉公综〔2015〕125号)
6、2015年4月17日,市妇联授予临江街道溪亭社区陈淑增家庭被夫妻和睦“最美家庭”荣誉称号;鲤中街道东门社区谢黛玉家庭孝老爱亲“最美家庭”荣誉称号;浮桥街道坂头社区蒋碧玉家庭教子有方“最美家庭”荣誉称号;金龙街道金峰社区林克新家庭邻里友善“最美家庭”荣誉称号;临江街道伍堡社区庄文德家庭节俭持家“最美家庭”荣誉称号;江南街道乌石社区洪婉卿家庭勤勉廉洁“最美家庭”荣誉称号;海滨街道涂门社区洪红薇家庭平安和谐“最美家庭”荣誉称号;海滨街道心门社区连丽双家庭乐善好施“最美家庭”荣誉称号;海滨街道东鲁社区黄义罗家庭笃行勤学“最美家庭”荣誉称号。(泉妇〔2015〕26号)
7、2015年5月8日,鲤城区确认成为市妇联“妇女与经济”示范项目实施点,项目内容为“保障妇女经济权益,优化妇女生存发展环境项目”,示范点为中闽百汇(泉州)商贸管理有限公司。(泉妇儿工委办〔2015〕3号)
8、2015年5月15日,泉州市通政中心小学吴霞被市妇联授予泉州市“优秀春蕾女生”荣誉称号。(泉妇〔2015〕33号)
9、2015年6月8日,福建格来德服饰实业有限公司“妇女之家”被市妇联确认为泉州市先进妇女之家示范点(“两新”组织类)扶持单位。(泉妇〔2015〕37号)
10、2015年6月9日,鲤城区江南街道明光社区妇女议事制被市妇联确认为泉州市妇女维权三制项目示范点。(泉妇〔2015〕39号)
11、2015年6月15日,鲤城区妇联选送作品参加泉州市2015年“传奇丝路 魅力神州”儿童图文创作大赛,被市妇联授予优秀组织奖。(泉妇〔2015〕41号)
12、2015年6月29日,鲤城区海滨街道金洲社区居委会被市妇联、市家教研究会命名为泉州市家庭教育工作示范社区(村);泉州市新村小学家长学校被市妇联、市家教研究会命名为泉州市留守流动儿童示范家长学校。(泉妇〔2015〕44号)
13、2015年8月18日,鲤城区海滨街道东鲁社区黄宝兰(孝老爱亲)和鲤城区金龙街道金峰社区书记、主任林克新(邻里友善)被市妇联确定为泉州市“最美家庭”巡讲团成员。(无正式文件)
14、2015年9月2日,鲤城区妇联选送的家教小品《宝贝的心思》(实验幼儿园)在市妇联、市家教研究会举办的泉州市“弘扬家庭美德·树立良好家风”家庭教育小品推选活动中荣获二等奖。鲤城区妇联获评组织奖。(泉妇〔2015〕56号)
15、2015年9月28日,鲤中街道东门社区被市妇联命名为2015年泉州市“和谐家庭文化”创建工作示范点。(泉妇〔2015〕62号)
16、2015年9月30日,泉州市宏兴代理记帐有限公司(鲤城区妇联推荐)被市妇联命名为“泉州市妇女创业就业基地”。(泉妇〔2015〕64号)
17、2015年10月8日,中闽百汇(泉州)商贸有限公司鲤城区涂门街分公司妇女之家被市妇联命名为第四批泉州市先进妇女之家示范点(“两新”组织类)。(泉妇〔2015〕65号)
18、2015年10月8日,鲤城区金龙街道金峰社区妇女之家被市妇联确定为2015年泉州市先进妇女之家示范点扶持单位(社区类)。(泉妇〔2015〕67号)
19、2015年10月8日,中闽百汇(泉州)商贸有限公司鲤城区涂门街分公司妇女之家被市妇联确定为2015年泉州市先进妇女之家示范点扶持单位(“两新”组织类)。(泉妇〔2015〕66号)
20、2015年10月13日,鲤城区女检察官普法宣传志愿服务队被市妇联命名为泉州市巾帼志愿服务示范团队(基地)。(泉妇〔2015〕71号)
21、2015年10月21日,鲤城区妇联、区人民检察院攥写的调研论文《构建儿童性侵害多维防护网的研究与思考》在市委文明办、市精神文明建设研究会联合举办的“2014-2015年度泉州市精神文明建设优秀论文评选活动”中获得优秀奖。(泉委文明办〔2015〕32号、电子版)
22、2015年11月11日,区妇联选送的家教论文《在心田上种花——单亲孩子的成功教育个案》(泉州市新村小学杨清丽)和《我是小小男子汉,请为我加油——探究家庭教育如何帮助男孩养成良好品格》(鲤城区机关幼儿园吴玲玲)在2015年泉州市家庭教育优秀论文评选活动中荣获三等奖。(泉妇〔2015〕74号)
23、2015年11月25日,鲤城区妇联选送的维权案例《庄某哲离婚案》(鲤城区人民法院鲤中法庭[鲤城区人民法院家事审判庭])在市妇联、市女法律工作者联络中心联合开展的泉州市妇女儿童维权优秀案例征集评选活动中荣获二等奖;维权案例《何某、朱某、吴某超拐卖儿童案》(鲤城区人民法院)、《吴某林离婚纠纷案》(鲤城区法律援助中心)和《郑某娟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天衡联合(泉州)律师事务所)荣获优秀奖。(泉妇〔2015〕80号)
24、2015年12月4日,鲤城区常泰街道仙塘社区西宅巷29号吴家富家庭被市“平安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市妇联、市综治办、市综治协会联合授予泉州市“平安家庭”十佳明星户荣誉称号;鲤城区浮桥街道金浦社区三落巷26号吴雪芬家庭、鲤城区环城北路一塑宿舍1号楼203室陈苇娜家庭 、鲤城区鲤中街道东门社区通源19号庄理治家庭被市“平安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市妇联、市综治办、市综治协会联合授予泉州市“平安家庭”示范户荣誉称号。(泉平领字〔2015〕3号)
【区级】
1、2015年5月19日,在2014年度高新区、各街道、区直各部门绩效综合目标管理考评中,区妇联(第二系列目标责任单位)被评定为良好等次。(泉鲤委〔2015〕36号)
2、2015年10月26日,区妇联科员李君华被区委、区政府联合授予2012-2014年度未成人思想道德建设先进个人荣誉称号。(泉鲤委〔2015〕66号)
3、2015年10月29日,区妇联课题组攥写的调研文章《关于新常态下社区妇女组织建设的实践与思考》荣获鲤城区2015年度优秀党建调研文章评选活动三等奖。(鲤城党建动态第10期)